足协欠薪罚则:年底若未解决全部欠薪,则处以降级或取消准入资格

4月3日讯 中国足协公布2022赛季职业联赛欠薪解决方案和对应罚则,规定各俱乐部必须在12月31日前必须解决全部欠薪,不能解决的须与被欠薪人员达成协议。
足协规定了三个时间节点,每个时间节点偿还一定比例的欠薪,不能达成的将处以扣分、禁止转会、降级、取消准入等处罚。
详细内容
(一)统筹考虑近两年由于疫情、经济、投资人主业发展等多方面影响,并结合亚足联准入规程相关规定,有部分存在欠薪事实的俱乐部在提交具体欠薪解决方案后亦被有条件授予准入。同时为保证球员相关利益,对此类俱乐部,统一规定解决欠薪方案并制定相关罚则,具体如下:
1.考虑到俱乐部当前实际情况,俱乐部2021赛季及之前欠 薪,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解决。
2.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欠薪可分阶段、分批次解决,2022年设7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三个时间节点:(1)7月31日前:解决欠薪不低于总额的30%;(2)10月31前:解决欠薪不低于总额的70%;(3)12月31日前:解决全部欠薪。
3.对于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全部解决欠薪问题的俱乐部,俱乐部须与包括但不限于教练员、球员、工作人员在内的被欠薪人员达成解决协议并于2022年4月8日17:00前交中国足协备案 ,并按照备案协议中确定的时间节点解决欠薪;未能提交欠薪解决协议的俱乐部,必须按照上述的三个时间点解决欠薪(仅中超俱乐部适用该条款)
4.在2022年7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曰三个时间节点前,各俱乐部必须向中国足协提交所有教练员、球员、工作人员签字的2021赛季欠薪偿还表。
5.各俱乐部在解决2021赛季及之前欠薪基础上,应做好2022赛季经费安排,确保2022赛季不再有新的欠薪情况。
(二)罚则
1.未在2022年7月31曰前完成偿还不低于2021赛季及之前薪总额30%的俱乐部,禁止2022赛季第二次转会窗口注册新球员并处罚扣除联赛积分3分。
2.未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偿还不低于2021赛季及之前欠薪总额70%的俱乐部,处罚扣除联赛积分6分。
3.未在2022年12月31日解决全部欠薪的俱乐部,则处以降级或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罚。
4.在2022赛季存在新的欠薪事实的俱乐部,则视情况处以扣除2023赛季联赛积分、降级或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罚。
5.与被欠薪人达成协议但未能按照备案协议中时间节点解决欠薪的俱乐部,处罚参照上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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